本條款所用名詞,定義如下:「聯盟夥伴」指參與本計畫之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即您。「本公司」或「Taption」指 Taption。「本計畫」指 Taption 聯盟行銷計畫。「本服務」指 Taption 之產品與服務。「推薦客戶」指透過聯盟夥伴之推薦連結,使其帳號與該聯盟夥伴建立關聯之 Taption 使用者。「佣金計算期間」指推薦客戶之帳號與聯盟夥伴建立關聯後之 364 日。
a) 訂閱:推薦客戶於佣金計算期間內支付之每筆訂閱費用,聯盟夥伴均得獲得最高 25% 之佣金,包括首次付款、月繳及年繳續訂、方案升級與增購使用者席次之費用。佣金計算期間屆滿後支付之訂閱費用,不列入佣金計算。
b) 分鐘數與 AI 點數:不論推薦客戶使用何種方案,其於佣金計算期間內每次加購分鐘數或 AI 點數,聯盟夥伴均得獲得最高 25% 之佣金。
c) 計算方式:每筆佣金按推薦客戶實際支付之未稅金額依約定比例計算,或按每筆符合佣金給付條件之付款給付固定金額。適用之佣金比例及給付條件,於申請核准時提供。免費或付款金額為 0 美元之交易(例如免費試用或使用折抵 100% 之優惠券),以及付款未成功之交易,均不計付佣金。
d) 聯盟夥伴不得進行自我推薦,即推薦自己成為客戶。透過聯盟夥伴本人之帳號,或使用與聯盟夥伴相同電子郵件地址之帳號所為之購買,均不計付佣金。Taption 亦會監控交易,以查核其他自我推薦情形;如有違反本款之情事,將立即取消佣金,無須事先通知。
e) 聯盟夥伴依推廣成效及推薦成果可獲得之佣金總額,不設上限。
a) 推薦追蹤採用瀏覽器本機儲存技術。客戶透過聯盟夥伴之推薦連結造訪 Taption 後,註冊或登入 Taption 帳號,即成為推薦客戶。
b) 追蹤功能受使用者之裝置及瀏覽器設定影響;因使用者封鎖或清除追蹤資料所生之結果,Taption 不負責任。
c) 帳號建立推薦關聯前,以該瀏覽器最近一次造訪之推薦連結為準。關聯建立後,該帳號之推薦關係即固定於該聯盟夥伴,不得變更為其他聯盟夥伴。
d) 佣金計算期間自帳號建立關聯之日起算,共 364 日,不因後續購買、續訂或再次透過推薦連結造訪而重新起算。
a) 給付方式:佣金透過 Stripe 撥付至聯盟夥伴已連結之 Stripe 帳戶。聯盟夥伴應維持有效之 Stripe 連結帳戶,以收取佣金。Stripe 或聯盟夥伴之銀行所收取之費用,均由聯盟夥伴自行負擔。
b) 撥付時程:推薦客戶付款成功後,每筆佣金即自動轉入聯盟夥伴之 Stripe 帳戶,Taption 不設最低撥款金額。客戶付款完成結算後,該筆佣金始列為聯盟夥伴 Stripe 帳戶之可用餘額,並依該帳戶之 Stripe 撥款時程匯入聯盟夥伴之銀行帳戶。
c) 退款與退單:交易款項如經退款,應按退款金額占原付款金額之比例扣回佣金。交易款項如遭提出付款爭議或發生退單(chargeback),應扣回該筆交易尚未扣回之全部佣金。前述款項均自聯盟夥伴之 Stripe 帳戶餘額扣回,扣回後不再補發。
d) Taption 保留稽核及查驗所有交易的權利。
e) 最終認定:各筆付款是否符合佣金給付條件及其佣金金額,由 Taption 依其所留存之紀錄認定及計算,並以該認定及計算結果為最終依據。如有佣金誤付之情事,Taption 得予以更正,包括扣回已給付之佣金,或自日後應給付之佣金中扣除。
聯盟夥伴推廣本服務時,應向潛在客戶揭露其可能因此獲得佣金之事實,以符合資訊透明原則。
a) 聯盟夥伴應如實說明本服務。
b) 聯盟夥伴僅得使用事先經核准之行銷素材。
c) 聯盟夥伴應遵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之揭露規定。
d) 聯盟夥伴應遵守專業行為準則。
a) 聯盟夥伴推廣產品時,應明確揭露其與 Taption 之任何關係。
b) 聯盟夥伴得於社群媒體使用 Taption 之商標、標誌及連結;但未經許可,不得標註 Taption 官方帳號。
c) 聯盟夥伴應遵守所有適用之廣告、隱私及資料保護法令,尤其是網路及電子郵件行銷相關規定。
a) 未經授權使用商標。
b) 從事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行為。
c) 自我推薦或從事詐欺行為。
d) 冒用 Taption 名義,或就與本公司之關係為不實陳述。
e) 未經授權投放付費搜尋廣告。
f) 於蒐集或處理使用者資料時,違反資料隱私保護義務。
a) 雙方係各自獨立之契約當事人。
b) 雙方不因參與本計畫而成立僱傭、合夥或代理關係。
c) 聯盟夥伴應自行履行其稅務及法令遵循義務。
a) 聯盟夥伴僅取得使用經核准素材之有限授權。
b) 本計畫不涉及任何所有權之移轉。
c) 聯盟夥伴應嚴格遵守品牌使用規範。
d) Taption 保留將聯盟夥伴製作之任何推廣內容用於行銷之權利。
a) 保密義務於契約終止後二年內仍繼續有效。
b) 保密範圍包括業務運作方式及客戶資料。
c) 本節保密條款之效力不因契約終止而受影響。
a) 一般情形下終止契約,應於 30 日前以書面通知他方。
b) 如有違反任一服務條款之情事,Taption 得立即終止契約。
c) 除有違約情事外,佣金給付義務不因契約終止而消滅。
d) 契約終止後,聯盟夥伴不得繼續使用 Taption 之品牌或推薦連結。
e) 如發現聯盟夥伴違反本條款,Taption 得溯及取消佣金。
a) 本條款以美國華盛頓州法律為準據法。
b) 以美國華盛頓州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
c) 國際聯盟夥伴得選擇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
a) 責任以聯盟夥伴已累計之應得佣金金額為上限。
b) 對於間接或衍生性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c) 適用不可抗力條款。
d) 前述責任限制不適用於違反保密義務、不當使用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亦不適用於第 8.1 條所定之賠償義務。
聯盟夥伴蒐集或處理客戶資料時,應遵守所有相關之隱私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包括《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CPA),以及其他適用之國際標準。
a) 變更本條款,應於 30 日前通知。
b) 聯盟夥伴繼續參與本計畫,視為同意變更後之條款。
c) 為遵循法令或因應緊急業務需求,Taption 得立即變更本條款,並於變更後儘速通知。
d) 聯盟夥伴如不同意變更後之條款,得終止參與本計畫。
本條款之任何約定如經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餘約定之效力。
因聯盟夥伴參與本計畫或違反本條款所生之任何請求、損害、責任或費用,包括因不實陳述、過失或違法行為所致者,聯盟夥伴同意對 Taption 負賠償責任,並使 Taption 免受損害。
本條款構成雙方間之完整合意,並取代雙方先前之約定。
聯盟夥伴以電子方式申請加入並參與本計畫,即表示已知悉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約定。